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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問:「我喜歡他,他喜歡我,這種算是『愛』嗎? 還差甚麼才可以放心去愛,才算是真正相愛?」
其實愛沒有標準,單憑感覺可以算是「愛」,但不夠深刻,容易動搖; 抱有深刻感覺也可算是「愛」,卻未必感到安全,總有憂患. 原來還有更大的愛,那是對生命的信念和平靜.
一般人的愛是要投入、付出,須要時間和耐性. 超然的愛可以超越時間,但不是這裡討論的範圍,因為我們還沒有力領會. 愛是當大家相處很久,懂得互相體諒和付出後,才會孕育出來的果實,在此以前的都談不上是愛,那只是感情上、性別上、肉體上的慾念或磨合的過程而已,甚至可以說是自我的產品,是我們借另一個人滿足自己被接受、認同和奉承的感覺. 再深入的愛,就不只在自我的層次,那是更遠的天空.
愛情初段難免是建立關係的投資,這也不壞,不要吝嗇. 沒有付出,我們便不懂應該怎樣去了解、認識一個人. 透過相處,我們知道痛苦、明白人生、需要成長,這時才算是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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