痣是黑色皮膚的增生,由皮膚的色素生成細胞(黑素細胞)形成。
痣的種類繁多,形態各異。在各種痣中以色素痣最常見,每個成人的皮膚表面至少有十幾個色素痣存在。
色素痣(pigment mole)常稱為黑痣,是由含黑色素的痣細胞所組成的良性皮膚腫瘤,與遺傳有關,男女均可發生,分佈於身體各處,以面部、掌、蹠等處較常見。大多數人在出生至30歲以前,可隨年齡增大而相應地增大,到一定程度後保持穩定,終生不會消失。色素痣對身體無害,極少惡變,但常影響容貌.在後期有惡變者,色素痣一旦惡變,其惡性程度極高,轉移率也最快,而且治療效果不理想。
【痣的分類】
根據色素細胞的分佈情況和生物學性質,可分為痣細胞痣、異型痣、表皮色素痣和真皮色素痣。
1‧痣細胞痣:
按痣細胞在皮膚內分佈位置的不同,又可分為以下三種類型。簡單地說,皮膚由表面向深層分為表皮和真皮。當痣細胞位於表皮下部和真皮交界的位置時稱為交界痣;當痣細胞位於真皮內時稱為皮內痣;痣細胞有的位於表皮,有的位於真皮上部時稱為混合性痣。從外觀形態上可見:
l)交界痣
數毫米至數釐米直徑大小,深淺不同的褐色斑。一般光滑無毛,也可稍隆起,可發生在身體任何部位。掌及生殖器的色素痣屬此類。組織病理學特徵在表皮與真皮鄰接點,可觀察到增長活躍痔細胞並與表皮相連,有惡變傾向。
2)皮內痣
是成年人最常見的色素痣,可以發生在任何部位,但是最常見於頭頸部。痣大小由數毫米至數釐米不等,邊緣規則呈深淺不同的褐色,表面可以有毛髮,為半球形隆起,一般不增大。發生惡變率極低,主要是皮內痣沒有活躍的痣細胞
3)混合痣
外觀類似交界痣,但較交界痣稍隆起。由於有交界痣的成分,有發生惡性變的可能。
判斷以上3種痣的參考標準是:平滑的色素痣為交界痣,無毛;稍高起的為混合痣;半球形的為皮內痣,有毛。主要是依據術後的病理學檢查為准。
2‧異型痣:
它包括在色素痣周圍有一圈境界清楚的白斑,約數毫米至2釐米大小的暈痣、藍痣、幼年性黑色素瘤,先天性巨型痣等。藍痣比較少見,兒童期多發,好發於臀部、手背、足背。藍色是由於存在色素細胞層淺面膠原束光反射而成,多呈良性,惡變者極少。
3‧表皮色素痣:
為局部黑色素活性增加或保留所致,黑色素細胞增生並不明顯。包括雀斑、黃褐斑與扁平痣等。
4‧真皮色素痣:
包括太田痣、蒙古斑及伊藤痣等。
值得注意是,任何一種痣如果發生以下變化,通常是惡變的徵兆:
 1、體積或面積迅速明顯增大或其下方出現堅實的結節。
 2、顏色迅速加深、變黑或周圍出現炎性紅暈。 
 3、經常出血,表面有痂片形成或發生潰瘍。
 4、附近有黑色的點狀衛星灶出現。
 5、局部發生疼痛、刺癢,或灼熱感。
 6、鄰近區域性淋巴結腫大。
一旦出現上述某種表現者,應及時去醫院診查,以免延誤治療時機。
【痣的治療】
色素痣要儘早治療,越大治療越困難。化學剝脫療法、液氮冷凍療法、鐳射療法多適用於較小的色素痣(直徑小於5mm),且必將留下一個小瘢痕,交界痣受上述刺激有惡變傾向。上述治療很難在安全與效果之間掌握平衡,因此色素痣以手術方法為首選 。
經初步確定為交界痣及有惡變前驅症狀者,應一次性切除。發生於掌、足底及口唇、外陰等經常遭受磨擦的部位,皮內痣影響外貌者可一次或分期切除。
1.切除縫合法
是治療小面積色素痣最常採用的方法,經梭形切口切除,游離創緣後無張力精密縫合,以使瘢痕不明顯。面積稍大的色素痣,如一次完全切除時,可能會引起周圍器官(眼、鼻、眉、口角等)移位,切口也長;可分2-3次切除,只遺留一條線狀的切口縫合痕跡,不會引起周圍器官移位,切口也短。一般第一次手術後3-5個月,局部皮膚組織又恢復原有的鬆動程度後,再施行另一次手術,直至最後完全切除為止。
2.切除植皮法
適合年齡較小,不能耐受其他更好的方法;疑有惡變不能耽擱者;或面積較大,部位特殊,沒有更好方法。切除後的創面,通常都可視大小和部位用中厚或全厚皮片修復。嬰幼兒成年後若嫌植皮區顏色與周圍皮膚不相稱或有瘢痕,可將所植皮膚切除,行局部皮膚擴張術或遠位皮瓣修復(包括遠位擴張皮瓣)。
3.皮膚擴張術
適合病變較大的患者,病人能耐受手術,可將所植皮膚切除後,用事先擴張的多餘皮膚修復創面。膚色和質地等均與四周組織一致,遠較皮片移植的術後效果為佳。擴張器可在色素痣周圍放置,若色素痣周圍沒有正常皮膚,可在遠處放置擴張器。如面部的色素痣可在頸部或背部放置擴張器。療程2-4個月,或更長,花費稍大。
4. 色素痣切削術
適合特別大的色素痣,如整個後背部、腰部,沒有更好的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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