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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開的定義是什麼?

是不是兩個人的肉體不再交纏或者是精神不再相近,這樣就是分開?或者是連柏拉圖式的感情都無法維持就算是分開?
精神上與肉體上。
 
我們的分開又是怎麼定義的?

是彼此對彼此的生活都不再關心?還是各自過著各自追求的生活,但卻仍舊牽絆彼此?
 
心上打的結,怎樣子的解開才叫做解開?
 
是淡淡的拉扯,輕輕一個轉身就不再有關係?還是完全的不連繫,就連手牽手都只能是一個夢裡的輕嘆?
 
我們的呼吸相隔幾秒之餘。我們的擁抱卻僅止於寂寞之間。我們的吻也只是一個空虛的接觸。
 
分開之後,也許就是等待,然後就是思念,接著就是眷戀。
沒有正常可循的道路可以讓我們穩定的踏著。
沒有一目了然的選擇可以讓我們堅定的走著。
緊守著我們在分開之後,所剩下的;各自的生活、單獨的寂寞。

你就只是你,我也只是我。
分開之後,我們什麼都不剩。
就算有回憶,那只是一個人在獨處時的幻想。
就算等待,也只能是一個人有所期待可以得到回應的舉動。

就算思念,不過是空虛時自以為能有所滿足的塵囂。
即便眷戀著,那份失去的體溫也不會再在夜裡溫暖空了一半的床。
分開啊。

大費周章又惱人的互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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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g Iv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