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我們不單滿足於金錢上的施予,單是金錢是不足夠的,因為人可以賺取金錢。貧困的人需要我們用手去服侍他們,用我們的心靈去愛他們。基督的信仰是愛,就是愛的傳揚。
 

  有些人的生活比較富足,箇中必有原因,他們肯定曾為生活奔波過。而我只會在看見他人浪費時,才會感到憤怒,因為他們在拋棄我們可用的東西。

 

  問題的癥結在於那些富有的人對窮人處境的不理解。因為他們的無知,我們可以原讓他們,因為只有在認清真相後,他們才能去愛;有了愛,他們才能服侍。這樣,假若他們還未被貧困者觸動心靈,那是因為他們還未明白那些窮人的處境。

 

  我會向貧窮的人提供愛心的服侍,而那是富有的人可用金錢買到的。然而,我絕對不會為了一千英鎊,而接觸痲瘋病人;卻會為著神的愛,甘願醫治他們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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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g Iv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